今日经文:

马太福音 18:21–35 
 
21那时,彼得进前来,对耶稣说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」
22耶稣说:「我对你说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
23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帐。
24才算的时候,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。
25因为他没有甚么偿还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,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。
26那仆人就俯伏拜他,说:『主啊,宽容我,将来我都要还清。』
27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,把他释放了,并且免了他的债。
28「那仆人出来,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,便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咙,说:『你把所欠的还我!』
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说:『宽容我吧,将来我必还清。』
30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监里,等他还了所欠的债。
31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,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。
32于是主人叫了他来,对他说:『你这恶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
33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,像我怜恤你吗?』
34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。
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」

思考问题:

通过今天的信息,请分享
1.从神、人、我三方面分享心得。(神的属性/作为/旨意/应许/警告;人的属性/作为/榜样/教训;自己的内省/见证/成长目标等)
2.具体信息的思考:当彼得表达他会七次饶恕得罪他的人时,主耶稣却指出他应该饶恕那人七十个七次,亦即无数次。 随后主耶稣就讲述了一个比喻:得蒙主人豁免巨额欠款的恶仆却吝于放过欠他小额欠款的同伴。 按今天的经文和灵修文, 请分享
A. 主耶稣提出这个七十个七次的饶恕行为是基于怎样的原则? 在主所用的比喻中主人、仆人和仆人的同伴分别代表了谁?
B. 你是否有过被饶恕的经历,以及饶恕他人的经历? 请分别举例。 今天的信息给了你怎样的开启?

注:

灵修内容:

分享:

这段经文记载彼得来到耶稣面前对耶稣说:“我弟兄得罪我,我饶恕他到七次可以吗”?我们可以想像当彼得讲这句话的时候,可能旁边的人都觉得他很不容易,他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,因为犹太人的拉比劝勉人只要饶恕人“三次”就可以了,而彼得竟然可以到“七次”。不仅如此,当我们读这段经文的时候,我们应当和前面的经文一起看,才能更明白。因为这段经文一开始提到“那时”,可见和前面经文有关,而且因为他们讨论的主题是相同的,都是有关“弟兄得罪我当如何行”的问题(15、21节)。当耶稣提到要把那些不肯悔改的人赶出教会,甚至要奉主的名捆绑时,彼得却强调自己是何等宽宏大量,因为他愿意饶恕这样的人,因此按理耶稣应当大大夸奖彼得才对,然而耶稣却说:“不是七次,乃是七十个七次”。也许彼得会很纳闷说:“主啊!祢刚刚不是说要把他赶出去吗”?可见我们当知道教会面对不肯悔改的人,和我们个人是不同的。教会为了保守教会的圣洁与见证,需要把这样的人赶出教会,但是,就我们个人而言,我们应当不断地饶恕人。基督徒不应当心中有任何不肯饶恕的人!

而这段经文很重要的是,他告诉我们为何我们应当饶恕别人呢?因为我们亏欠主的更多,这是基督徒能够饶恕人的动力。因此弟兄姐妹们!每次当有人伤害我们,以致于我们心中无法饶恕人时,有一个秘诀,就是让我们想到我们对神的亏欠,我们就会愿意饶恕那伤害我们的人。

耶稣在这里警告那些经历过天父极大饶恕,却不肯饶恕得罪我们的人说:“你们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”!耶稣指的就是要把我们交给“掌刑的”(23节)!当我们不肯饶恕的时候,我们的心就像坐牢一样,不得释放,甚至有许多人因为不肯饶恕别人而被魔鬼掌控。求主让我们愿意从心里饶恕人!

回应:

“主啊!谢谢祢对我们的饶恕,以致于我们也愿意去饶恕那些伤害我们的人!”

祷读:太十八35
背经:太十八35

(本灵修文转自「台北基督之家教会」,内容版权皆为「台北基督之家教会」所有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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